法院如何處理貸款詐騙罪?上海詐騙罪辯護律師來講講
上海市靜安區(qū)人民檢察院于2014年6月18日向法院提起公訴,在《上海市靜安區(qū)金融刑事訴訟法》第17號起訴書中指控被告單位和被告騙取貸款罪。那么對于相關(guān)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詐騙罪辯護律師一起看看吧。
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后,成立合議庭,于2014年10月23日和11月21日公開審理。上海市靜安區(qū)人民檢察院指定金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被告單位代表、被告肖及其辯護人前來參加訴訟。審判現(xiàn)已結(jié)束。
上海靜安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肖向光大銀行申請1.3億元信用額度,虛報公司財務狀況,向光大銀行申請6500萬元承兌匯票,貸款于2012年4月償還。2012年4月,被告再次向光大銀行黃浦區(qū)分行申請就上述1.3億元信貸額度開出6.5億元承兌匯票。貸款發(fā)放后,主要用于償還公司和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的貸款和債務。在此期間,銀行得到了部分償還。直至審理案件為止,5,900萬元的本金仍未退還。
2012年5月,被告虛報公司財務狀況,獲得民生銀行授信額度,向我行申請貸款5000萬元。 在案件發(fā)生前,5000萬元以上的款項沒有退還。
辯方辯稱,XX 公司和 XX 公司都不是被告實際控制的,被告也沒有修改兩家公司的財務報表。兩家公司申請的2500萬元貸款實際上也被兩家公司使用了,應該扣除。同時認為被告人的主觀惡性較小,且無非法占有貸款的動機和目的,貸款后主要用于商業(yè)和償還債務,不用于個人揮霍。
盡管銀行未能收回預期的貸款損失,但由于被告對公司相關(guān)房地產(chǎn)、動產(chǎn)的控制一直依法進行,法院一直予以保全、封存,實際上用兩家大銀行償還貸款,并沒有造成銀行無法收回全部貸款的損失。
經(jīng)審理查明,認定被告人騙取光大人民銀行企業(yè)貸款3600萬元,騙取社會民生建設銀行不良貸款5000萬元。2013年8月,被告人肖某某至光大銀行通過約談工作過程中,主動交代了犯罪案件事實。
法院認為,被告肖某作為多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騙取受害單位貸款總額超過8600萬元,給受害單位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構(gòu)成騙取貸款罪。 被告人自首,可以依法減輕處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處以下刑罰:
一、被告肖某犯有騙取貸款罪,被判處兩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并處罰金50萬元。
二、被告人犯騙取貸款罪,處3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三、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86175733.14元,退還受害單位;
對本判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決之日起10日內(nèi),向本院上訴,也可以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以上分析就是上海詐騙罪辯護律師為您整理的常見問題,希望對大家有幫助,謝謝您的閱讀。如果您還有一些其他沒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或者通過其他的問題,請咨詢網(wǎng)站進行專業(yè)的律師,我們將會為您解決這些疑難問題。
相關(guān)閱讀
-
劉某拒不返還彩禮強制執(zhí)行案詳細閱讀
1月5日上午,在強制拘留措施施壓下,被執(zhí)行人劉某家屬代其到***法院執(zhí)行局履行義務,一起婚約彩禮糾紛案件順利執(zhí)行完畢。當天下午,執(zhí)行干警前往***市拘留所對劉某提前解除拘留。申請執(zhí)行人宋某與被執(zhí)行人劉某因彩禮返還發(fā)生糾紛,宋某將劉某訴至***法院,經(jīng)法院判決劉某返還宋某彩禮600000元。判決生效后,劉某拒不履行義務,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
上海房屋產(chǎn)權(quán)律師通過案例提醒大家借房屋的風險詳細閱讀
上海房屋產(chǎn)權(quán)律師借劉某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葛某起訴要回房屋所有權(quán)的案例,提醒生活中借房屋應該注意的風險。案情簡介:房屋借用后長期未還,如何確定房屋所有權(quán)。2006年7月25日,葛某表示,1984年1月,葛某之父葛大將其位于西漢村965號的房屋委托給同村村民劉某。劉某去世后,這所房子被他的兒子劉某一家三口占據(jù)。葛大家多次催促劉某歸還房屋,但都失敗了,于是向法院提出以下訴訟請求:1.西漢村965號房屋歸葛所有;2.法律費用和其他費用由劉承擔。
-
李某與安某的彩禮返還糾紛案詳細閱讀
"被告老李系被告小李的父親,被告老沙系被告小李的母親。原告小安與被告小李經(jīng)人介紹認識,認識后互加微信聊天了解。于2020年11月9日訂婚,訂婚時男方支付女方家彩禮166000元,女方家返還男方6000元。2021年2月26日原告小安到被告小李家接親,支付小李家彩禮20000元,支付彝族風俗潑水費600元,潑水費是支付給來小李家?guī)兔Φ挠H友、鄰居。2021年2月27日在原告小安家舉行婚禮時,原告小安支付被告小李家彩禮20000元,當天小安的姐姐安甲殺了一頭牛招待被告小李家一方,小李家一方支付了3000元給小安
-
劉某與趙某未結(jié)婚登記返還彩禮案例詳細閱讀
劉某(化名)與趙某(化名)原系初中同學,2020 年 4 兩人確定戀愛關(guān)系,2020 年 10 月 1 日,雙方按當?shù)亓曀邹k酒席舉行婚禮,按照農(nóng)村習俗,劉某向趙某給付彩禮68888元及舅公禮金1300元,舉行婚禮后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jié)婚登記手續(xù)。后因生活瑣事雙方產(chǎn)生矛盾,2021 年 6 月 27 日后,劉某及其家人前往趙某家協(xié)商退還彩禮,并確認二人正式分手。因雙方關(guān)于退回多少彩禮未達成一致,劉某遂訴至法院,劉某請求法院判令趙某返還禮金561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