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土地管理法》第26條規(guī)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因此,在宅基地上建房是不合法的,禁止農村村民買賣或出租集體所有的財產(chǎn)。因此我們可以通過買賣的方式來取得土地的所有權。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關于這方面的法律規(guī)定,希望能夠為您帶來幫助。
房屋買賣中,最常見的方式是宅基地使用權轉讓契約無效后的收回。在這類房屋糾紛中,一般會由法院來審理這一案件。
1、不能確認雙方之間的買賣合同無效的,可以要求確認買賣合同無效,房屋仍由原所有權人繼續(xù)使用。
當事人一方不具有上述房屋權利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合同無效。法院應當查明合同有效或者無效的事由是否存在,以及合同是否有效訂立時所依據(jù)的事實和理由存在,并根據(jù)查明理由和事實認定合同是否有效,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合同應當繼續(xù)有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2、房屋所有權人可以根據(jù)房屋本身特點,要求其繼續(xù)履行合同,若房屋不能履行,應收回其已經(jīng)占有的房屋或歸還房屋的所有人,并要求房屋受讓人按照合同約定將該房屋交付給其使用等。
對于房屋買賣合同,因雙方均不具有房屋交付的法定義務,所以房屋所有權人可以要求雙方繼續(xù)履行合同。在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關于房屋所有權人是否需要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問題,法律有明確規(guī)定。如無效的,從無效之日起,經(jīng)補救仍不能履行的,房屋所有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已交付的房屋或收回房屋的所有人。
此外,該房屋產(chǎn)權是屬于集體組織的還是個人,屬于誰所有并無明確規(guī)定,因此,該房屋不能退還。對這一問題的處理只能在合同效力確認時予以確認。在此之前,合同有效或無效后,當事人應當繼續(xù)履行合同有關爭議或損害賠償?shù)募s定,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不能確認雙方之間買賣合同無效,但可以根據(jù)《物權法》第191條規(guī)定,將房屋按照公平原則確認歸受讓人所有并返還給受讓人。
《物權法》第191條規(guī)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边@是關于房屋的返還問題,該合同無效后,房屋歸了原主人所有,在其房屋所有權未發(fā)生變化之前,原主人有權要求返還該不動產(chǎn)。需要注意的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不會因為該合同的無效而被收回。因此,可以將房子返還給原主人,由其自行處理。
以上就是我們?yōu)榇蠹規(guī)淼奈覈F(xiàn)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全部內容。總的來說,宅基地問題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解決,在涉及人數(shù)增多的情況下,這個問題將進一步復雜化。法律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力工具,在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法律能夠為我們履行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相關專業(yè)律師,我們會為你做出專業(yè)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