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專業(yè)刑辯律師為您解答行為人親屬得知行為人犯罪后幫助抓獲后供述是否是自首
某市民李某因故意傷害他人被公安機關通緝,在逃亡期間,其父母得知其行蹤后幫助公安機關抓獲了李某。在審訊中,李某承認了自己犯罪的事實。但是,李某的父母認為自己的行為應當認定為自首,請求法院從輕處罰。深圳刑事律師就來為您講講有關的情況是怎樣的。
一、法律分析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67條的規(guī)定,行為人自愿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酌情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是刑法對自首的明確規(guī)定。自首是指行為人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于立功表現(xiàn)之一。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解釋(五)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行為人因親屬、朋友等人勸說、引導、幫助而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應當視情節(jié)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一規(guī)定明確了親屬、朋友等人的行為可以作為自首的一種表現(xiàn)形式。
但是,在本案中,李某的父母雖然幫助公安機關抓獲了李某,但是其行為并不能被認定為自首。因為李某的父母并非行為人本人,其行為并不能代替李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因此,李某的行為不應當被認定為自首。
二、法律案例分析
在實踐中,也有一些類似的案例。例如,2017年深圳市某案,被告人李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在逃亡期間,其妻子向公安機關舉報并協(xié)助抓獲了李某。在審訊中,李某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但是其認為自己的妻子的行為應當被認定為自首。法院經(jīng)過審理后認為,李某的妻子的行為不能被認定為自首,因為自首必須是行為人本人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妻子的行為并不能代替李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最終法院對李某的行為沒有認定為自首,而是從輕處罰。
又例如,2019年深圳市某案,被告人張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逃亡期間,其父母得知其行蹤后幫助公安機關抓獲了張某。在審訊中,張某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但是其父母認為自己的行為應當被認定為自首。法院經(jīng)過審理后認為,張某的父母的行為不能被認定為自首,因為自首必須是行為人本人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其父母的行為并不能代替張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最終法院對張某的行為沒有認定為自首,而是從輕處罰。
綜上所述,從實踐中的案例可以看出,親屬的行為雖然可以被作為從輕處罰的依據(jù),但是并不能代替行為人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因此并不構成自首。
三、結論
根據(jù)以上分析,李某的父母幫助抓獲李某的行為不能被認定為自首。因為自首必須是行為人本人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而親屬的行為并不能代替行為人的自動投案和如實供述。因此,法院不應當認定李某的父母行為為自首,而是應當根據(jù)李某的犯罪情節(jié)作出相應的處罰決定。
根據(jù)李某的犯罪情節(jié)和自愿認罪情節(jié),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同時,對于李某的父母協(xié)助公安機關抓獲李某的行為,可以視情節(jié)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以上結論僅供參考,具體案件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審理和裁決。
四、法律法規(guī)引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67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解釋(五)第二十五條
對于行為人親屬得知行為人犯罪后幫助抓獲后供述是否是自首這一問題,需要從行為人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角度來考慮。如果是行為人本人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則可以認定為自首;如果是親屬代替行為人投案并如實供述,則不能認定為自首。因此,在實踐中需要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審理和裁決。
另外,我們也建議在日常生活中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尤其是關于刑事法律方面的知識。在遇到刑事案件時,應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diào)查,并且及時尋求專業(yè)律師的幫助,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五、總結
本文深圳刑事律師針對行為人親屬得知行為人犯罪后幫助抓獲后供述是否是自首這一問題進行了分析。從刑法的角度出發(fā),自首是指行為人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親屬代替行為人投案并如實供述并不能認定為自首。通過實踐中的案例和法律法規(guī)的引用,本文對該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和分析,最終得出結論:行為人親屬得知行為人犯罪后幫助抓獲后供述不能認定為自首,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審理和裁決。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diào)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diào)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chǎn)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xié)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wǎng)上海房產(chǎn)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yǎng)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tǒng)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shù)額比較大,不少曾經(jīng)“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上海律師曹宸講生活中需守的清規(guī)戒律(一)詳細閱讀
日常生活中,因不懂法常干追悔莫及的蠢事,但拿著大部頭的法律條文去讀又不現(xiàn)實。上海律師曹宸結合生活實際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給講解給大家法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