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運輸毒品的情況會被追訴?深圳死刑辯護律師一一列舉
私運制毒物品案(刑法第三百五十條)違背國家規(guī)定,非法運輸、照顧制毒物品進出國(邊)境,涉嫌以下情況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深圳死刑辯護律師一起看看吧。
?。ㄒ唬?-苯基-2-丙酮五千克以上;
(二)麻黃堿、偽麻黃堿及其鹽類和雙方制劑五千克以上,麻黃浸膏、麻黃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
?。ㄈ?.4-亞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去甲麻黃素(苯丙醇胺)、甲基麻黃素(甲基麻黃堿)、羥亞胺及其鹽類十千克以上;
?。ㄋ模┖啡ⅫS樟素、黃樟油、異黃樟素、麥角酸、麥角胺、麥角新堿、苯乙酸二十公斤以上;
?。ㄎ澹㎞-乙酰鄰氨基苯酸、鄰氨基苯甲酸、哌啶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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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ㄆ撸┮颐?、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錳酸鉀、硫酸、鹽酸四百千克以上;
?。ò耍┢溆嘤糜趧?chuàng)造福壽膏的原料或者配劑相當數(shù)量的。
非法運輸、照顧兩種以上制毒物品進出國(邊)境,每種制毒物品均沒有達到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數(shù)目規(guī)范,但按前款規(guī)定的立案追訴數(shù)目比例折算成一種制毒物品后累計相加達到上述數(shù)目規(guī)范的,應予立案追訴。
為了私運制毒物品而接納出產(chǎn)、加工、提煉等要領非法創(chuàng)造易制毒化學品的,以走私制毒物品罪(預備)立案追訴。
實行私運制毒物品行為,有以下情況之一,且查獲了易制毒化學品,聯(lián)系行為人的供述和其余證據(jù)綜合檢查判別,可以認定其“明知”是制毒物品而走私或者非法買賣,但有證據(jù)證明確屬被蒙騙的除外:
(一)轉變產(chǎn)物外形、包裝或者使用虛假標簽、商標等產(chǎn)品標識的;
(二)以隱匿、夾帶、假裝或許其余隱蔽方式運輸、攜帶易制毒化學品逃避檢查的;
?。ㄈ╉槒牟槌蛘咴跈z查時丟棄貨物逃跑的;
(四)以偽報、隱匿、假裝等蒙蔽手法逃避海關、邊防等檢查的;
?。ㄎ澹┚駬癫辉O海關或許邊防檢查站的路段繞行出入境的;
?。┮蕴搨紊矸?、地點或許其他虛假方式辦理托運、寄遞手續(xù)的;
?。ㄆ撸┮云渌I瞞哄本相,逃避對易制毒化學品依法監(jiān)管的。
明知別人實行私運制毒物品犯法,而為其運輸、貯存、代辦署理進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便利的,以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共犯立案追訴。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總的來說,為了便于隱蔽運輸、銷售、使用、欺騙購買者,或者為了增重,對毒品摻雜使假,添加或者去除其他非毒品物質,不屬于制造毒品的行為。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預防犯罪行為的發(fā)生要比處罰已經(jīng)發(fā)生的犯罪行為更有價值,更為重要。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聯(lián)系我們的深圳死刑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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