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知多少?上海房屋買賣律師來講講
審理中,原、原告確認,兩邊簽訂《房地產(chǎn)生意居間合同》時,系爭屋宇上唯獨上海市黃浦區(qū)人民法院的查封,涉及債務金額8萬元,后被告用原告支付的7萬元房款解除了上述查封。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上海房屋買賣律師一起看看吧。
被告現(xiàn)在仍然同意繼續(xù)履行合同。另,原告也沒有幫被告將系爭房屋上的查封解除掉。綜上,被告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訴請。
本院覺得,原、原告簽訂的《房地產(chǎn)生意居間合同》系兩邊當事人實在意義暗示,正當無效。2017年12月29日兩邊簽訂合同時,系爭屋宇唯一上海市黃浦區(qū)人民法院的查封,被告與原告對上述情形均已明知,并對此進行了商定。然在合同執(zhí)行中系爭屋宇又被上海市嘉定區(qū)人民法院法律查封,該法律查封超出了被告的預期,增加了被告購置系爭屋宇的危險,被告亦未通過提供擔?;蜃詣勇男袀鶆盏确绞较蚍ㄔ荷暾埥獬痉ú榉?,致使系爭房屋買賣合同客觀上無法履行,被告行為應屬違約行為,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規(guī)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收取10萬元定金后未積極履行義務,根據(jù)定金罰則,其應當雙倍返還原告定金20萬元。被告收取的其余房款7萬元在合同解除后亦應予返還。
在二手房屋買賣過程中發(fā)生房產(chǎn)被法院司法查封的情況,房產(chǎn)在解除查封前是無法辦理網(wǎng)簽與過戶手續(xù)的,買房人要及時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合同,雙倍返還定金和已支付房款,或要求返還房款并承擔違約責任。
綜上,按照《中華國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第九十七條、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guī)定,判決以下:
一、解除被告王XX與原告楊XX、陳XX之間于2017年12月29日就上海市寶山區(qū)XX路XX弄XX號XXX室屋宇簽訂的《房地產(chǎn)生意居間合同》.
二、原告陳XX、楊XX于本判決見效之日起十日內,雙倍返還被告王XX定金20萬元.
三、原告陳XX、楊XX于本判決見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被告王XX房款7萬元。
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時期執(zhí)行給付款項責任,應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本案受理費減半收取2,675元,由原告陳XX、楊XX擔負。
如不平本判決,可在判決書投遞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shù)提出正本,上訴于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以上就是上海房屋買賣律師為大家?guī)淼奈覈F(xiàn)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全部內容??偟膩碚f,被告被迫負擔相應風險,被告不存在違約行為。被告現(xiàn)在仍然同意繼續(xù)履行合同。法律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力工具,在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法律能夠為我們履行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相關專業(yè)律師,我們會為你做出專業(y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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